关于聘任校级兼职教学督导员的通知
各学院、部门、直属单位:
为更好地开展学校教学督导工作,根据《四川工商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》(院字〔2018〕4号)文件精神以及《关于聘任校级兼职教学督导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经各二级学院推荐,学校研究决定,聘请以下34名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学校校级兼职教学督导员,具体名单如下:
音乐舞蹈学院 靳 国 宋清华 蒲 涛 黄梦婷
艺术学院 代桂艳 金 明 李安东 刘剑波
马克思主义学院 石荣伦 邓大鸣 徐艳秋 郑相家
体育学院 邹 淼 牛志睿 梁媛媛 余 江
外国语学院 章舒桐 李佳澍 廖 霞 廖琴芳
经济管理学院 王慧君 万 霞 薛 韵
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于 军 段恒利 景文芳
计算机学院 郑丽娟 杨 军 金 铁
会计学院 郝凌峰 樊书岑
教育学院 邹金利 李玉兰
建筑工程学院 蔡 焱
四川工商学院教务部
2024年10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