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简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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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
按照学校确定督教、督学、督管、督服务工作原则,主要职责为:

1.制定学校教学督导工作规章制度、评价标准、工作计划,确定工作实施方案及办法。

2.督查教学各环节的执行情况,督查校、院教学管理工作,对各学院教学督导小组进行业务指导。

3.组织专、兼职教学督导开展听评课、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。

4.配合教务处开展专项教学质量督查或重点教学质量督查。

5.指导全校学生教学信息员开展活动,广泛征求搜集师生的意见与建议。

6.开展教学评价、督导工作研究。做好学校督导事务性工作,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